有一次,我在美国领事馆旁边的一个巡捕局报告了一件偷窃案。大致情况是这样子的,领事馆雇了一个中国人做抄写员,后来一个小偷偷走了这位抄写员的房子里面作为装饰摆设的一些银质器具,总共不超过12或者15美元。在听了我的叙述之后,巡捕官拍着胸口指天誓日地对我允诺,一定会将窃贼捉拿归案。但是在过了一个月之后,又有一位不速之客竟然溜进了我的房间,拿了比上次多得多的财物溜之大吉。这次我又找到了那位巡捕,并决定制造点压力给他。我警告他,如果再不认真调查此案,我将上报到京城的九门提督那里。这一招还真是奏效。在盗窃案发生一天还没过完的时候,他果真抓获了窃贼,失物也一件不少地物归原主了。又过了几周,那位巡捕要求面见我,我答应了,刚进门他就把上一次小偷在抄写员的房子里偷走的装饰银具放在桌子上。我看了一下,一样不落。惊讶之余,我向他表示了感谢,于是就有了以下的对话:
“为了找回这些东西我费了很大工夫,花了一大笔冤枉钱。如果您在上报到九门提督(军事总督)那里之前就警告我的话,我或许早就替您找回这些东西,也不必多花那么多的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