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己的业务经验和知识能力分析稿件,编辑通常能较快发现上述差错予以修改。但有时候一些道听途说或夸大其辞在稿件中似乎天衣无缝,依靠分析并不能完全发现,此时便需要借助其他方法来勘误。
2.核查法
即依据权威性资料对稿件中的某些内容进行核实。
用于核查的资料包括权威性的书面材料和权威人士提供的材料,其具有毋庸置疑的真实性、正确性。鉴于某些权威性的资料也可能因时过境迁、人事更迭及知识深化而改变,或因辗转相传而失真,因而核对时所依据的资料应采用最新的或第一手的,工具书则应是最新的版本,口头核对的对方也应是相关权威人士。
如稿件中涉及有关《刑法》、《民法》等法律中的一些条款,就要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最新法律修正案为准进行检查,才不会造成混淆;核对稿件中有关经济生产数据,应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为准;核实稿件中引用的某人著作的语录,使用出版社的最新版本,等等。依据这些资料来进行检查,可以弥补运用分析法解决问题的不足。编辑工作中,涉及一些知识方面的运用权威的资料来进行核对是常事,特别是像有关历史、地理等知识。如有篇新闻中有这样一句话: